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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alpha(中国)有限公司网站和关联公司(以下总称为「本公司」)网站使用前,请同意以下的各事项之后,再使用本公司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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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网站及登载于本公司网站上的各种文章、图形、设计、商标、标识等(以下称“网站的数据等”)相关的著作权以及其他权利归本公司和原著作者和其他著作所有者享有。除了以个人使用为目的进行打印和保存等操作,以及其它著作权法认可的情况外,在未征得本公司和原著作者及其他著作所有者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的复制、发送、颁布、修改、删除等行为,都将构成著作权法违反行为,因此,请事先与本公司联络,以征得许可。但是,在符合以下事例等情况下,也有可能会谢绝您的使用,故请事先予以谅解。
<事例>
含有肖像时
含有第三者的著作物、商标等时
含有本公司的商标等时
以本公司认为不适当的方法、目的进行使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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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遵照上述规定使用网站的数据等时,也请不要进行著作权标识的变更、删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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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刊登在本公司网站和本公司网站上的各自的商标、标志记号、字号的权利,均属于本公司或各自权利所有者享有。除了根据商标法和其他的法律认可的情况下,在未征得本公司的许可而进行使用等行为,根据商标法都是禁止的,因此,请事先与本公司联络,以征得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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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网站的数据等内容、以及与本公司网站进行的链接,本公司概不做出任何保证。万一因使用本公司网站的数据等而产生一些损害,本公司也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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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过本公司网站进行的链接,本公司不对链接方网站的内容做出保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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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的数据等的登载事项、构成等,有可能在不经预告的情况下进行变更或中止。请予以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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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本公司网站进行链接时,请与事务局联系。但是,即便是未收到事务局方面的回音,也不意味着本公司已认可了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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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链接方网站的内容有大幅变更时,请再次与事务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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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链接方应设定在本网页(http://www.gbalpha.cn/china/)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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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链接本公司网站时,请用GBalpha(中国)有限公司或GBalpha综合网的任一种本公司名称书写,进行正确的标注。在利用标识记号进行链接时,请务必使用以下的标识记号。涉及标识记号的商标权及其他一切知识产权,均归属于GBalpha有限公司。在使用标识记号时,请不要对其进行变形、变更、修改等。
GBalpha标志1(88×31)
GBalpha标志2(146×50) |
*关于本公司首页以外的网页链接,请垂询各网页的联系单位。在链接首页以外的网页时,如使用本公司提供的用于链接该网页的标识,要是在该处列有另外提示的条件,则请依照该内容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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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谢绝以下情况的链接或存在这种危险性的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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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诽谤、中伤本公司及其它相关公司、本公司的高级职员和职员的网站的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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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违反社会公德的网站等有损本公司信誉、品位的网站的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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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损本公司网站明确性的框架链接等形式的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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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与本公司有着某种合作或协作关系的误解,或产生本公司认可或支持链接方网站的误解的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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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上述类型的链接及其他本公司认为不适当的链接,一经了解,本公司将可能提出删除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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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与本公司网站链接, 请使用“征询表”进行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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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公司网站和链接等的咨询,在「咨询输入表格」,以便联络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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